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0月29日电 商务部29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4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称,2018年10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76.0%-97.1%,沙特阿拉伯公司10.1%-27.9%,马来西亚公司18.3%-20.3%,泰国公司37.6%,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10月30日起5年。
2023年10月26日,应中国乙醇胺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41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乙醇胺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提到,自2024年10月3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乙醇胺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在御龙在天中,弓箭手的崛起:如何掌握弓箭的奥秘与魅力的相关文章
【央视快评】坚守技能报国初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相关文章
上海科学家趣回青少年:光源装置有“大饼”也有“油条”
战友集体缅怀缉毒英雄蔡晓东
山东泰安:敬老大集更温情 共享“村宴”庆重阳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画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最大同心圆
北方民族大学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暨庆祝建校40周年大会召开
AI眼中的中国|山海黎乡,纯美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