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编辑:陈海峰】 新闻结尾
漫画比翼鸟少女大全下拉式,带你进入一个充满幻想与爱的奇妙旅程!的相关文章
(身边的变化)浙江改革观察:县域如何探索知识产权纠纷“新解法”?的相关文章
李强会见柬埔寨首相洪玛奈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打造“智慧页岩气田” 涪陵页岩气田多项技术国内领先
“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许振超:中国产业工人的脊梁不能软
日本大阪市政府:小林制药问题保健品事件属于食物中毒
中国证监会发布新规 完善券商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特写:一个人的升旗仪式,有了新的传承